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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09章 大使 华商(1 / 2)

作者:木子蓝色字数:未知更新时间:未知

第609章大使华商

总督范德朗给魏安等举行了隆重的接风酒宴,宴上提出要在城外运河边划一大块地给魏安建大使馆。

“巴城寸金寸土,运河边更是宝贵,我们也不好占用如此宝地。”魏安手端着酒杯,杯里的朗姆酒他抿了一口就喝不下,便就端在手里做样子,“本使有个不情之请,想请范总督给我们在城外划一块荒地,只要在海湾边,距离巴城远些也没关系。”

“我们可以自己请工匠建一座大使馆。”

范德朗满面通红,他给大明的这块地不大,但确实是城中繁华位置了,可没想到明人居然不领情。

思索了一下,最后看在这六船货物的份上,尤其是那些生丝的份上,他最后还是点头同意了。

宴会后,魏安直接请杨昆帮他寻块地,杨昆对新来的这位驻巴大使也是很巴结,赶紧就寻了一块地。

那块地邻近巴达维亚城,隔河相望,既能修码头停泊商船,周边还有大片空地可供发展。

别说建个使馆,以后就是再建商馆,甚至建个城堡、大市镇都没问题。

当然,这块地也紧邻着杨昆自己的土地,要是河这边开发起来,他自然也受益多多。

在刚才宴席上,杨昆被魏安特意叫到旁边坐,席上与跟他谈了些他此行来的任务,甚至将来大使馆定位等。简而言之,魏安以后做为大明官方代表,皇帝特使钦差长驻巴城,主要是负责与荷兰人交流联系的,也负责侨民相关事务,但不会插手具体的事务。

甲必丹依然还是华人首领,他们的那些代征税等特权依旧。

大使馆真正对他们有影响的,可能就是绍天帝要求的领事权。这个权力便是在巴达维亚,如果华人内部有纠纷,那么大使馆可以依据大明的法律处理本国商人间的纠纷。

在涉及华人与荷兰等外国人有纠纷时,虽然要遵守巴城律法规定,但涉及华人的案件,须通知大使馆,大使馆不仅有案件知情权,还有旁审监督权。

其它方面,大使馆主要还是负有联络两国,贸易合作等事务。

比如巴城的荷兰人要去大明,也须先到大使馆取得签证,商船前往大明,也一样要登记等。

在巴的华人要回国,也要登记,若要带异族的妻妾儿女甚至奴仆、朋友等回国,更需得到登记批准发给签证等。

总的来说,魏安以后长驻巴达维亚,跟甲必丹杨昆没什么利益冲突,甚至会保护华人的利益,对他们是好事。

正因得到这个保证后,杨昆现在对魏安很是客气尊重。

毕竟魏安也说了,以后大明那边会有更多的商船直接来巴城贸易,到时船、货来了后,都会直接跟杨昆他们这些本地华商联系,通过他们为中介买卖。

大明也对巴国公堂这个华商组织表示尊重和支持。

甚至朝廷还授权给他,对杨昆这样的大华商,授予官衔。

其实就是给他们一个特别机会,允许他们捐银买官。

相当于出钱买官,但并不是真正的买到官职差事,仅是一个头衔,买一个散官。这个头衔可以享受相应的品级待遇,比如说穿相应品级官袍,甚至服色、车马、房屋、乃至坟墓等规格都是不一样的。

另外捐官纳银后,就是官僚阶层了,哪怕没有职务,但有品级,所以也有诸如给官府、朝廷上书言事的权力,见官免跪,甚至免除刑罚的权力,就是不会犯了事直接抓去打板子刑讯,除非定罪后。

甚至于如今绍天朝推行按品级拥有田额等,所以商人如果捐官后,还是有不少吸引力的。

有能力的,也能凭捐纳迈入仕途。

不过绍天朝虽然允许捐纳授官,但所授俱为虚衔,就是只授个官阶而不授实职,且是只限五品以下,各明码标价。

除了可以捐官,还可以捐监,就是出钱去国子监进修,相当于国子监这所全国有名的高校,开了几个特别进修班,花钱就能进。

其实这玩意从汉代开始就有了,甚至汉代的卖官,那都是卖的实际官职爵位,而不仅中国有这套,外国人也一样啊。

比如法国人连拥有审判权的法官、拥有指挥权的军官,只要能卖钱,都一样拿来卖,据说在此时,卖官的收入占到法国财政收入百分之五十一,堪称法兰西经济支柱。

比历史上我大清有过之无不及。

相比之下,朱以海就卖点散官虚阶,给那些人点微不足道的小特权,已经很难得了。

毕竟哪怕是个捐生,朱以海都要五百两银子。

这绝对不便宜。

但对于某些有钱却没政治地位的人来说,五百两给自己或儿子买个国子监生的资格,却又是划的来的。

毕竟国子监那可是镀金,甚至要是真能好好读书,也还是能有出息的。

捐从九品,一千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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